宇树科技赢了:最高法院认定其遭遇露韦美公司恶意诉讼,获赔 8 万元

背景介绍

  • 杭州宇树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机器人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的高科技企业,其“A2机器狗”和“Go2机器狗”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技术认可度。
  • 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原本并非机器人行业企业,却于2025年7月开始,以宇树科技侵犯其“一种电子狗”专利为由,多次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 露韦美公司于2016年申请了“一种电子狗”专利,但该专利在2026年3月12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理由是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

诉讼过程与判决结果

  • 2025年8月26日,相关案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露韦美公司指控宇树科技旗下两款机器狗侵犯其专利权。
  • 宇树科技随即提起反诉,指控露韦美公司滥用诉讼权利,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 2026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 驳回露韦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
    • 明确指出露韦美公司行为“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构成恶意诉讼。
    • 要求露韦美公司赔偿宇树科技合理支出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3700元。

宇树科技赢了:最高法院认定其遭遇露韦美公司恶意诉讼,获赔 8 万元

恶意诉讼的认定依据

  • 专利无效性:露韦美公司起诉所依据的“一种电子狗”专利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失去了权利基础。
  • 重复起诉行为:在明知其专利权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露韦美公司仍持续对宇树科技发起多起诉讼,意图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
  • 缺乏正当理由:最高法院指出,露韦美公司提起的诉讼缺乏实质证据支持,且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多次变更主张,显示出策略性滥用法律程序的意图。

宇树科技的反诉与象征性赔偿

  • 面对露韦美公司的连续起诉,宇树科技依法反诉,指控其滥用诉权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在反诉中,宇树公司主张8万元的赔偿,尽管法院认为该金额与其实际损失相比微乎其微,但仍予以支持。
  • 判决中强调,该赔偿具有象征性意义,意在对恶意诉讼行为作出法律上的否定评价,并鼓励被诉企业在遭遇滥用诉权时积极维权。

案件的社会与行业影响

  • 打击恶意诉讼:此次判决是近年来中国法院对恶意专利诉讼的明确打击,具有标志性意义。
  • 维护创新环境:对科技企业而言,该判决释放了积极信号,表明法律将保护创新型企业免受不正当诉讼干扰。
  • 专利制度反思:案件引发社会对专利申请质量、恶意维权行为以及专利诉讼滥用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 司法透明与效率提升:法院在判决中详细说明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助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更具统一性和透明度。